世界各國是如何處置污泥的?
污泥處置是在通過減少水分或去除有機雜質、殺滅病原體后,對污泥進行最終處置的過程。除了符合衛生條件且可以綜合利用的污泥外,其它污泥必須做最終的處置,在符合國家法規和標準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環境等因素,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政策,為城市污泥提供最終的出路。
目前全球尚無一致的污泥處置標準,但人們已經達成了共識:禁止把污泥倒入海洋,也禁止將有機物含量過高的污泥進行堆埋。大多數歐洲國家基本認同污泥再利用的方式來保護資源,但同時也不允許含有重金屬、醫藥化學物質等有害物質的污泥在農業上隨意使用。雖然一些歐洲國家采用了循環利用的方式來處理污泥,但另一些國家卻擔心污泥中的有害物質所帶來的風險,因為沒有人知道污泥的再利用最終會給未來的土壤、地下水、植物、動物以及人類帶來什么樣的后果。
近年來,我國污泥處理處置在節能減排政策與積極財政的作用下,城鎮污水處理得到了迅速發展,水環境治理也取得了顯著成效。與此同時,在污水處理時產生的大量污泥卻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理處置,對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并嚴重影響我國節能減排戰略政策的實施。隨著環保力度的加強和人們對已有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局限性的進一步認識,世界各國都在投入重金研發新技術,爭取找到更經濟、更合理的污泥處理方案。
傳統的污泥處置方法有3種,即焚燒、填埋和資源化利用。國外多采用焚燒工藝,但其投資巨大,且易造成大氣污染;我國多采用填埋,但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同時會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國內上海等大城市土地再生資源很少,難以長期采用此方式。研究發現用微生物處理污泥前景最為廣闊,上海市每年排放污泥約140萬噸,如果有20%的污泥用微生物好氧發酵處理,直接經濟效益約為4200萬元,此外利用微生物好氧發酵還能消除污泥的惡臭,有效控制污泥的二次污染,環境效益同樣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