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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beer industry |
( GB 19821—2005 2006-01-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啤酒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進步,加強啤酒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防治污染,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啤酒行業的相關政策,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和單位產品污染物排放量。本標準用于現有啤酒工業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擴、改建啤酒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污染控制與管理。本標準適用范圍為啤酒與麥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控制與管理。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替代(GB 8978-1996)中相關規定。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