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產業相較其他產業具有其獨特性,諸多領域屬于公共服務范疇,例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因此,一直以來,環境產業具有較強的政府引導性與計劃性,產業中尚有諸多鏈條未并入市場競爭范疇。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府采購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發展環保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
十八大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上述幾點,會一定程度地終止環保產業是否需要市場化方向的爭論,為環保市場化的進程啟動加速度。
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以往談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時,說的是“基礎性”,現在用“決定性”的表述,使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化取向更加鮮明。《決定》強調,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環境產業作為政府公共服務采購而產生的產業,受到計劃體制和市場機制的雙重影響,處在計劃主導向市場主導過渡的階段。”傅濤指出,環境市場經濟地位的強化意味著未來10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能盡可能地通過市場機制調節的經濟活動,都將盡量發揮市場自身作用,這從排污權交易、審批弱化、政府直接環境公共過服務的減少、環境服務采購的增加、環保設施運營資質的取消等方面都有所體現。
公共服務采購。7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明確要求“政府可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購買公共服務”。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再次強調政府公共服務的采購:“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一系列決議正式破除了長期存在的“公共服務到底該由政府直接提供抑或由市場提供”的爭論,廓清了“政府的事可以讓社會來干”的改革思路,明確了政府作為環境服務采購的主體。以采購服務為切入點,有利于打破一段時間以來資本驅動特別是政府主導投資帶來的相關市場壟斷,激活環境市場。
鼓勵社會投資。《決定》中多次明確鼓勵社會投資環境領域:“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有關專家指出,有效地激活社會資本、釋放市場活力,有效推進環境產業整體轉型升級,依然有待于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審批權限,有待于進一步細化鼓勵民間投資實施細則。行業期待在減少行政審批、落實擴大民間投資準入等方面有更加實質性進展。
在計劃經濟時期,公共服務主要由事業單位進行,開放的早期,有資源,獲得排他性準入是贏得市場的關鍵通道。因此在開放的早期,對運作的規范性強調十分必要。但當產業進入市場經濟時代,比如現在的垃圾焚燒發電領域、市政污水處理等領域,其商業模式十分清晰,影響市場競爭的是企業的服務質量、性價比、品牌等因素,需要強調市場秩序和企業自律。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府采購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發展環保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
十八大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上述幾點,會一定程度地終止環保產業是否需要市場化方向的爭論,為環保市場化的進程啟動加速度。
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以往談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時,說的是“基礎性”,現在用“決定性”的表述,使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化取向更加鮮明。《決定》強調,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環境產業作為政府公共服務采購而產生的產業,受到計劃體制和市場機制的雙重影響,處在計劃主導向市場主導過渡的階段。”傅濤指出,環境市場經濟地位的強化意味著未來10年甚至更長一段時間,能盡可能地通過市場機制調節的經濟活動,都將盡量發揮市場自身作用,這從排污權交易、審批弱化、政府直接環境公共過服務的減少、環境服務采購的增加、環保設施運營資質的取消等方面都有所體現。
公共服務采購。7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明確要求“政府可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購買公共服務”。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再次強調政府公共服務的采購:“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一系列決議正式破除了長期存在的“公共服務到底該由政府直接提供抑或由市場提供”的爭論,廓清了“政府的事可以讓社會來干”的改革思路,明確了政府作為環境服務采購的主體。以采購服務為切入點,有利于打破一段時間以來資本驅動特別是政府主導投資帶來的相關市場壟斷,激活環境市場。
鼓勵社會投資。《決定》中多次明確鼓勵社會投資環境領域:“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有關專家指出,有效地激活社會資本、釋放市場活力,有效推進環境產業整體轉型升級,依然有待于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審批權限,有待于進一步細化鼓勵民間投資實施細則。行業期待在減少行政審批、落實擴大民間投資準入等方面有更加實質性進展。
在計劃經濟時期,公共服務主要由事業單位進行,開放的早期,有資源,獲得排他性準入是贏得市場的關鍵通道。因此在開放的早期,對運作的規范性強調十分必要。但當產業進入市場經濟時代,比如現在的垃圾焚燒發電領域、市政污水處理等領域,其商業模式十分清晰,影響市場競爭的是企業的服務質量、性價比、品牌等因素,需要強調市場秩序和企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