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環境保護局
廣市環發〔2012〕36號
廣安市環境保護局
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環境保護局: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中“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的要求,省環保廳決定在全省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為確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在我市順利開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范圍
(一)石油化工企業;
(二)危險廢物處置企業:
(三)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四)鋼鐵生產、有色金屬冶煉、電鍍、機械制造、制藥、制革、印染、造紙、釀造等行業企業;
(五)容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或處于環境敏感區的重污染企業。
二、政策保障措施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工作。為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機制,省環保廳決定今年采取以下措施:
(一)對符合環保專項資金補助的試點企業予以重點支持;
(二)把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審核換發排污許可證的重要參考條件;
(三)把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重要參考條件;
(四)把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重要參考條件;
(五)把企業是否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環保評先創優的重要審查內容之一;
(六)總部不在當地的企業,原則上在當地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七)保險期內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續保費予以優惠,優惠幅度和辦法由保險公司確定。
三、幾點要求:
(一)各區市縣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落實分管領導和主辦人員。積極穩妥地強制推進保險試點工作,當好保險工作和試點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促進投保雙方溝通與交流,構建共同防范環境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機制。
(二)保險公司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針對試點中反映出的問題修訂保險條款,完善保險合同,提高為參保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營造健康、有序、持續發展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
(三)試點企業要進一步增強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認識,除關停并轉等特殊情況外,均應認真研究對待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四)每個區市縣至少申報2個參保企業,3月25日前將本轄區2012年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企業名單報市環保局法宣科。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題詞:環保 污染責任保險 試點 通知
廣安市環境保護局 2012年3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