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污泥綜合利用示范中心項目投產 每年將節省近4600萬元 |
海口污泥綜合利用示范中心項目將于今年底建成投產。
據悉,海口污泥綜合利用示范中心項目是經國家發改委立項,并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的省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項目總投資1.4億元,年處理污泥能力為12萬噸。選址在海口市獅子嶺飛地工業區。項目建成后將承擔全省60%的污泥處理任務,重點解決海口、文昌、定安、澄邁、臨高等周邊市縣污水處理廠污泥肥料的處理問題。每年可將12萬噸污泥廢料轉化為農業肥料和無害土壤。
據介紹,傳統填埋和焚燒的方式不僅費錢,而且對空氣和土地容易產生二次污染。這一項目作為海南省重點民生項目,不僅可解決污泥二次污染問題,實現污泥資源化利用,還將每年為海口市政府節省近300萬元的污泥處理費用和4300多萬元的填埋土地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