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批準《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工程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757-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6.2.1、6.4.1、6.5.6、7.1.1、8.1.1、8.3.2、9.0.2、10.0.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