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治污再出重拳,從7月1日起,企業繳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種污染物排放費,將由現在平均每公斤0.83元上調至7.82元,提高9.5倍。
天津大幅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事出有因”,根據《京津冀聯防聯控大氣污染》規劃,今年7月1日起,京津冀將執行煙塵特別排放限值,如果天津維持低標準的排污費,顯然很難完成排放限值規定的指標。
“漲價”近10倍的排污費,無疑將大大提高企業排污成本,不少企業直呼“交不起”,如天津國投北疆電廠現在每年繳納排污費六七百萬元,若按新標準繳費高達5000多萬元。筆者上網查閱,每公斤7.82元的征收標準目前已居全國高位,但并非亂“漲價”,于法有據,我國《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費征收標準,并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備案。”
排污費堪稱是治理污染的一個“殺手锏”,排污費過低明顯不利于調動企業減排積極性。2013年,天津共征收排污費1.38億元,據環境部門測算4種污染物治理成本則是現行征收數額的5倍到13倍。這就是說,企業排污成本遠低于治污成本,意味著企業污染主要靠政府掏錢治理,最終由納稅人埋單。與此同時,一些企業自恃交了排污費,排放污染似乎就變得理直氣壯,心安理得,不去思量如何擔當社會環境責任,提高環保工藝,治污減排。
天津是重污染城市,數據顯示,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硫等4種污染物占全市污染總量80%以上,比重大大高于北京及河北。天津運用排污費這個經濟杠桿逼企業轉型、升級,可謂“好鋼”用在“刀刃”上。企業想少交污染費,就須加大投入實施設備技改,提升環保水平,減少排放。否則,既交不起昂貴排污費,又不想升級改造的污染企業,只能坐以待斃等“死”。
觸類旁通,由此及彼,面對當前霧霾天氣越來越重,環境問題越來越緊迫,群眾對藍天白云的渴望越來越強烈的現實窘境,用好排污費這個“殺手锏”,倒逼企業改進環保工藝,實現最好的環境準入和最少的污染排放,顯得尤為必要。
當然,提高征收排污費只是治污手段之一,同時要防止以“收”代管、以“收”代罰。嚴格地講,有“資格”繳納排污費的屬于合法合規排污企業。所謂合法,就是在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或限制范圍內的排污行為,因為排污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所以要收取企業費用。而現實中存在著大量超標及非法排污或偷排行為,對社會環境及群眾健康帶來嚴重危害。很顯然,對非法排污行為,環保部門決不能以收排污費替代處罰,必須依法依規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及問責,構成污染環境犯罪的,還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