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海水淡化利用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6/02
來源:環資司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
《海水淡化利用發展行動計劃
(2021—2025年)》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1〕7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山東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
為推動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海水淡化利用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現予印發,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加強協調,壓實責任,細化目標,扎實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 然 資 源 部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