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環保部發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2年度考核結果》;2013年3至4月間,環保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調辦等部門,共同對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黃河中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等9個流域涉及的25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情況進行了考核。
結果表明:截至2012年底,《規劃》治污工程項目已完成26.9%,水質考核斷面中有78.1%的斷面達標。《考核結果》明確了《規劃》執行情況良好的流域和區域,并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對于考核未通過的地區,采取了“暫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的舉措。
點評:此次審查是《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實施后對兩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首次考核,除了推動該規劃的實施外,此舉對建立規劃實施管理
與評估機制有示范作用,有助于提高規劃的效力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