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全真模擬試題: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別看答案!測測您得幾分?
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地市級)全真模擬試題與參考答案(節選)
來源:中公教育 2014年11月7日
一、注意事項
1.本題本由給定資料與作答要求兩部分構成。考試時限為180分鐘。其中,閱讀給定資料參考時限為60分鐘,作答參考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2.監考人員宣布考試開始時,你才可以開始答題。
3.請在題本、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自己的姓名,填涂準考證號。
4.所有題目一律使用現代漢語作答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都翻過來留在桌上,待監考人員確認數量無誤、允許離開后,方可離開。
嚴禁折疊答題卡!
二、給定資料(節選)
1.(關于地下水)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部分城市和工業企業周邊地下水污染呈惡化趨勢,嚴重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復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形勢嚴峻。著力開展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緊迫。
2013年5月2日,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水利部近日聯合印發《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初步遏制華北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城鎮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水質狀況有所改善。方案的出臺,意味著眾所關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將在華北平原率先突破。
初步調查表明,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污染主要由重點污染源排放和受污染地表水入滲補給引起。
其中,重點污染源主要包括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兩部分。重金污染主要由汞、鉻、鎘、鉛等引起,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以及山東省德州等城市周邊及工礦企業周圍。而有機物對地下水的污染也較嚴重,主要污染指標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區,河北省石家莊、邢臺、邯鄲城市周邊,山東省濟南地區—德州東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區。
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滲補給也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該流域廢水排放量高達49.73億噸,未達標的斷面比例為60.6%,污染嚴重河流渠道、過量施用化肥和農藥以及不達標的再生水灌溉區等對地下水環境影響顯著。
此外,華北平原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低下、監測網絡不健全等因素也直接影響著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2.(關于地下水)目前,地下水仍是華北平原重要的飲用水來源。針對目前地下水缺乏有效監測的狀況,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
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完成華北平原地下水監測區域點位建設,實施日常監測。環保部門針對華北平原城鎮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補給徑流區布設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組織開展水質例行監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指標分析,重點加強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標監測。到2014年年底,針對位于華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源補給徑流區地下水環境風險較大的重點污染源,即石油化工行業企業、大中型礦山開采及加工區、地市級以上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和填埋場、規模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場、高爾夫球場、大中型再生水灌區、縣級及以上工業園區等,每個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區至少布置一個監測井和下游區至少布置三個監測井。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監測網建成后,將與國土資源和水利部門實施的“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相銜接,實現各部門信息共享。
工作方案還提出,水污染治理重要的途徑之一就是保護飲用水源,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為重點突破,有序治污,工作方案提出了分區防治的工作思路,要求優先解決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等突出問題。根據地下水系統特征,工作方案將華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補給區劃分為30個地下水補水、徑流和排水相對獨立的污染防治單元,每種不同的防治單元承擔不同任務。方案要求,在污染控制單元中,積極推進重金屬超標單元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加快實施有機超標單元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并逐步開展“三氮”超標單元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
以重金屬超標治理為例,方案詳細列出了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屬污染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溫榆河沖洪積扇單元要著力解決北京昌平區地下水鉛重金屬污染問題,對北京市首都鋼鐵公司搬遷場地提出場地修復技術方案;滹沱河沖洪積扇單元要著力解決石家莊市峽石溝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鉛、汞重金屬污染問題等等。
方案同時明確,環保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定期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監管能力,并規范、引導、利用社會力量參與地下水環境協同監督。
4.(關于土壤)2014年4月17日,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調查結果并不樂觀。公報顯示,全國16.1%的土壤污染物超標。
近幾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生產集約化程度的不斷提升,農業土壤污染不斷加劇,土壤質量持續下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農藥化肥等進入土壤,導致土壤重金屬、農用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污染嚴重。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做出了全面部署。農業土壤污染防治與保護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也是目前最容易被忽視的內容之一,應從國土資源安全的角度,引起全社會對此的重視,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保護力度,著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土壤污染的成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工礦業的“三廢”排放。廢渣經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廢水經河流污染農田,廢氣(包括汽車尾氣)通過大氣沉降在土壤中累積。二是農業面源污染。化肥、農藥、地膜的過度使用,造成污染物在土壤中長期殘留。禽畜飼料中含有銅、鋅、砷等添加劑,長期使用禽畜糞便作為有機肥也可造成土壤污染。三是垃圾圍城、圍村,污染土壤。
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長期性和不易修復等特點,一旦被污染,危害極為嚴重:一是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土壤污染帶來耕地質量下降,直接威脅18億畝耕地紅線,導致糧食和農產品重金屬等含量超標,影響食物安全。二是危害人體健康。土壤中的重金屬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危害。三是影響社會穩定。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搬遷工礦企業的職工安置,農民經濟受損和人民群眾健康受損的補償問題等,如不能妥善處理將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從數量來說,我國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規定雖為數不少,但主要都是些原則性規定,這些規定不全面、不具有針對性以及缺乏可操作性。我國土地污染有其自身的特點,需要采取相對獨立的防治措施。所以,現行法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對于解決我國廣大農村土地污染問題還存在很大的阻礙。如現行《農業法》在關于如何預防土地污染和已污染土地的改良等問題上就沒能做出明確而完善的規范。1998年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僅限于該法第35條原則性地規定,而且大多針對的是土地使用及所有權方面的,比較明顯的偏向于流轉管理方面,對于污染防治的規范只有零星少許。《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相對來說是比較具體的,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土地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并不足以解決,因此我國農村土地污染的嚴重趨勢依然在繼續,而土地污染防治法律存在的“真空”狀態則滋長土地資源的濫用,加劇土地污染問題。
2013年1月,長沙市人民政府在對本市土壤污染處理的意見中指出,將土壤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與考核工作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以區縣(市)為考核單元,以土壤基本生態控制線劃定和監管情況、土壤分級認定管理情況、農用土壤環境保護監管情況、污染場地環境風險管控情況、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域總量控制情況等為考核內容,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成效評估和考核。市級相關部門對各區縣(市)政府土壤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和考核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受污染區域或地區實施區域限批,暫停審批該地區除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外的項目。
2013年7月,上海市正在排摸受污染土地,并通過建立不同行業、不同污染類別的土壤數據庫,逐步實現動態跟蹤管理和信息共享。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橡膠等高污染企業的用地已經被納入。上海環保“十二五”規劃顯示,未來五年,本市將在南大、桃浦等區域的原工業用地重點開展土壤修復工作。未來上海將嚴格項目審批,一旦確定土地被污染,未明確修復主體前不得進行土地流轉。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開展土壤監測,納入竣工環保驗收。同時,該市還將探索建立土地土壤污染修復資金保障機制按“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政府督促企業落實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無主土地的污染,則由財政出資修復。
土壤污染問題涉及到很多主管部門,如環保、農業、國土資源、礦產化工等工業部門以及財稅部門,存在著各部門職責交叉、界限不清的問題。厘清部門間的關系非常必要。
雖然在2013年1月國務院出臺的《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中提出:“建立由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參加的部際協調機制,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但僅靠部際協調機制難以解決多頭管理的問題,常常會因部門利益影響工作效率,協調平衡部門利益,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高規格的協調機構。
在現行的管理體制下,我國各級環境監管部門均隸屬于各級政府,是地方政府的一個機構。其負責人由地方政府任命,其經費,包括工資和福利待遇都是由當地政府提供。因而,其從事的所有活動都不可能獨立于地方政府。由于環境執法的對象主要是各類企業,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解決當地就業壓力的主要依靠對象,因此,這些企業大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護。失去了自身獨立性的地方環保部門顯然不會違背地方政府的意志,去做不利于企業的事情。而且,地方環保部門也沒有對違規行為采取強制性措施的決定權。這是我國環境管理領域廣為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重要體制原因。
我國《環境保護法》第6條也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環境影響評價法》第5條規定:“國家鼓勵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以適當方式參與環境影響評價。”
毫無疑問,公眾參與是一個符合環境治理規律、行之有效的制度,有助于實現環境保護法制化的目標。這次國務院《工作安排》的保障措施中也明確提出“引導公眾參與”。要求“完善土壤環境信息發布制度,通過熱線電話、社會調查等多種方式了解公眾意見和建議,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和支持土壤環境保護。”然而,目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還缺乏社會監督和公眾參與的必要保障機制。為了防患于未然,動員全社會參與土壤污染的防治,應進一步推動土壤污染信息公開。只有讓污染制造者面臨更多社會壓力,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才能有效推動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作答要求(節選)
(二)關于土壤:假如你是某市環保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請你對“給定資料4”反映的土壤污染防治問題提出對策建議。(15分)
要求:對策建議具體可行,不超過300字。
(四)關于地下水:假如你是華北地區某政府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請根據國家各部門政府聯合提出的《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和具體要求,參考“給定資料1~2”寫一篇實施綱要,以供領導參考。(20分)
要求:邏輯思路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不超過650字。
我是分隔線,下面有答案~呃~
【參考答案(二)】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一是轉變理念,建立土壤保護考核體系。高度重視,逐級建立考核單元,將成效評估與考核工作納入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并加強監督檢查;二是健全制度,修訂法律法規,完善各項標準。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實現土壤污染依法防治、監督和管理;三是深化改革,理順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改變由多部門“多頭”管理的現狀,建立統一協調機制,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模式,使環保部門獨立履行其職能;四是數據共享,開展土壤修復工程。建立不同行業、污染類別的土壤數據庫,實現動態跟蹤管理和信息共享。建立土壤污染修復資金保障機制,由市場機制引導,鼓勵社會資金投入;五是全民動員,建立社會監督和公眾參與保障機制。完善土壤信息發布制度,通過熱線電話、社會調查等多種方式了解公眾意見和建議,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支持土壤環境保護。
【參考答案(四)】
XX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綱要
為進一步推動《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全面落實生態建設要求,進一步遏制華北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促進地下水飲用水源水質狀況改善,制定本實施綱要。
一、重要性與緊迫性
隨著經濟發展,我區部分城市和工業企業周邊地下水污染呈惡化趨勢,嚴重威脅地下水水源安全。而地下水是重要飲用水來源,污染治理修復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所以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具體措施
1.提高地下水水質和污染源監測能力。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監測網,完成華北平原地下水監測區域點位建設,組織開展水質例行監測,重點加強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標監測;加強地下水污染源監測,針對本地風險較大的重點污染源,實現每個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區至少布置一個監測井和下游區至少布置三個監測井。
2.保護飲用水源,突出重點分區防治,解決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等突出問題。將地下水補給區劃分為獨立污染防治單元并各自執行不同任務;積極推進重金屬超標單元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并逐步開展“三氮”超標單元地下水污染綜治。
3.提高監管能力,實現信息共享和全民監督。環保部門會同其他部門定期調查評估,將監測網與國土資源和水利部門相銜接,實現信息共享,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協同監督。(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