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不久前印發了《沿江地區轉型發展五年推進計劃(2013~2017)》(以下簡稱《計劃》),明確到2017年實現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不低于3.4%,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計劃》確定,在沿江地區要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總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進一步完善供氣、供熱管網及配套設施建設,推廣使用清潔煤、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改善居民燃料結構,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國家機動車污染防治法規,嚴格執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全面推廣使用國Ⅳ以上標準燃油和環保型汽車,鼓勵發展城市軌道等公共交通。到2015年,機動車環保檢測率達到90%以上,基本淘汰轄區內的黃標車。
《計劃》要求,以鋼鐵、水泥、印染、化工以及涉重污染行業等為重點,依法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隱患突出的落后產能。2013年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計劃》明確,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制度,加強環境執法監管。開展沿江船舶污染防治,原油以及液體化工品碼頭污水須全部經處理后達標排放。合理規劃和建設城鄉污水收集管網,規范整治各類排污口,完善開發區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健全長江流域水生態補償機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江蘇出臺沿江轉型計劃
時間:2013-08-20 來源:中國環境報 作者:閆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