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環保部起草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到10月15日。《意見稿》顯示,我國將對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10類企業進行環境信用評級。其中,未批先建、惡意偷排、構成環境犯罪等將被直接“一票否決”評為環保不良企業。
擬納入環境信用評級的這10類企業包括,環保部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水泥、煤炭、化工等16類重污染行業企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使用有毒、有害材料進行生產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等。
環保部表示,信用等級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社會監督4方面的21項指標。環保部表示,環保部門根據參評企業的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評價指標及評分方法,得出評分結果,確定信用等級。
點評:隨著環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的加快建立,是否也將誕生環保界的“標準普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