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是個好的制度 可是我們準備好了嗎?
排污許可是個好的制度,可是我們準備好了嗎?環評解決不了的問題排污許可能解決??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排污許可核心制將‘越位環評’”,文章大體意思是環評制度這些年只是給人當作項目審批的工具,“企業做環評就是為了通過政府審批,環評報告上很多信息都是虛假的,環評很多時候根本無法發揮應有的效力”,相信很多朋友已經看過這篇文章了,當然關于環評的那段論述并沒有錯說。但是我要說的是,造成這樣的局面是環評制度本身的問題嗎?不見得吧。。。
講個故事,我一大學同學,在某鋼鐵集團上班,負責環保相關工作,他們的一個廠做環評,怎么測都不合格,最后按省環保廳副廳長的意思,全廠停工一個禮拜,直到測出想要的結果。。。
再舉一個例子,記得剛開始刮起環評整頓風暴的時候,CCTV2中午12點新聞,報道這個話題,采訪了某環評機構負責人,說“這個項目有嚴重污染問題你們難道看不出來嗎?” “我們確實是知道的” “你們明知道項目存在嚴重問題,為什么要造假?誰給你們的膽量?”
當時那個人支吾了半天,說出了實話,“我們這個項目是市環保局招商引資來的項目,環保局領導說了,只要我們交個東西上來,其他的不用管了,你想想我們是環評單位,環保局這么說了,我能怎么做?” 當時記者直接無語。我記得很清楚,當時看了這個新聞,我還專門找視頻給同學轉發了。
說這么多,再回到主題,環評之所以沒能完全發揮它的作用,我覺得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于我們的法律大多數情況下不是用來執行的,政府對于環境保護。。。額,呵呵。
不說這個,說企業,很多企業也是缺乏公共信譽的,信譽在我們這是不值錢的。環境也不值錢,不但不值錢他還花錢!政府,或者企業錢多的沒處花了才會想起來環境,這個跟大財主做慈善一個道理,他不是為了做慈善,只是為了給自己賺口碑(當然也有例外的,別較真)。
再來說排污許可,制度本身是好的,也是最合理的環境解決方案,領導們大體的意思是想:排污是要收費的,排的越多,收費越貴,貴到你必須想盡辦法去減少排放量,因為你排的不是污,是錢啊!
可是,可是你覺得你那個錢能收到嗎?先說國企,“我們鋼廠今年虧損200億,我TM沒去找領導要補貼就不錯了,你還敢來罰老子款?” “ 不交罰款就關停你! ” “你別逗老子笑了,我同意你關,你去問問市長愿不愿意?” 再說私企,沒國企那么牛逼,但是,哎,忽然不想說私企了,現在能存活下去的私企都不容易,真正創造價值提供就業崗位就靠他們了。
最重要的一點,如何監管企業排污量?怎么知道他的排污量有沒有做過手腳?你怎么保證你那些執法的就能鐵面無私?就算都是鐵面無私,你有多少人去監管???環評搞那么多專家評審項目都出現這么多問題,排污的東西靠什么來核實?太多問題了。
要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必須要有完善的用來執行的法律體系和社會誠信體系,垃圾焚燒建之前說這好那好,確實是好,在國外運行挺好,在國內怎么就不行了???前些天關于垃圾焚燒廠排放超標的想必大家也看到了,那個還是民間組織給捅出來的。。。。。。
說了這么多,排污許可是個好的制度,可是我們準備好了嗎?
原標題:排污許可是個好的制度,可是我們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