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之癢
環境稅從2008年啟動研究工作,到2010年初稿形成,再到2013年送審和征求意見至今,已過去六年。
這六年里,關于環境稅的討論未曾間斷。2009年,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還曾提出三個階段推進環境稅制路線圖和具體時間表。
按照該時間表,第一階段,用3-5年時間,盡快開征獨立環境稅;第二階段,用2-4年時間,擴大環境稅的征收范圍;第三階段,用3-4年時間,繼續擴大環境稅的征收范圍,結合環境稅稅制改革情況,進行整體優化,從而構建起完善的環境稅制。
然而,直到近日發布的《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和《關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對環境稅的推動工作情況來看:2014年將“做好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和“加快推動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
今年推進
醞釀多年的環境保護稅有望在今年進一步推進頂層設計。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王力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資源和環境代價,環境保護問題日趨嚴重。大面積霧霾、沙塵暴等惡性環境事件頻發。
“為了解決中國突出的環境問題,還需落實到具體措施上面,環境保護稅如果開征將是從經濟手段督促企業環保。”侯宇軒曾表示,政府應做的是切實保障環保稅的合法性、強制性,加強監督管理,落實環保稅的征收。
由費到稅,是從權力主導到法治約束的升華。而且,環境稅立法也進入最高決策層的視野,從十八屆三中全會到總理講話,環境保護費改稅都是重點課題。而從財政部長的表態看,環境稅立法也已經提上日程。
一味良藥
一直以來,我國在環境政策工具的運用中較為依賴行政手段,行政成本偏高,執行效果穩定性較差,易干擾市場競爭,激發社會矛盾。而在環境經濟手段中,現行自然資源和污染產品的稅負不能有效體現環境成本,排污收費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掣肘等弊端。環保稅送審稿較現行排污費最大的突破就是,通過稅負杠桿的調節功能,“倒逼”企業真正治理污染。
環保稅是減少污染的治本“對癥良藥”。市場經濟條件下污染失控的根本原因是污染的“外部性”——污染者通過排污為自己獲取經濟利益時,排污造成的環境惡化的后果由社會共同承擔。通過對排污行為征收環保稅,可以使這種污染的外部性內在化,使污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由排污者承擔,從而在確保市場配置資源起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有效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使經濟步入與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軌道。
當然,環保稅不是鐵扇公主的芭蕉扇,一“扇”就能讓霧霾煙消云散。環保稅只是一味對癥的中藥,不能立竿見影,卻有利于“調氣活血”,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鼓勵節約資源、減少污染,有利于提升經濟的“免疫力”,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在推出環保稅的同時,相關配套也亟待跟進,例如建立碳稅與碳捕集和封存相結合的聯動機制。目前,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已經將碳捕集和封存技術作為未來的主要減排手段。我國既是能源生產大國,也是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盡快建立碳稅與碳捕集和封存聯動機制,推廣應用碳捕集和封存技術,將有利于完成我國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的目標,也為未來實現零排放目標打下基礎。
環保稅遇六年之癢 生態愿景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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